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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任務

依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10100022861號總統令發布之「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組織法」第二條所列之本臺5大職掌業務如下:

  1. 1.教育政策、政令宣導之規劃及執行
  2. 2.教育廣播節目、教育新聞節目之規劃、製作、數位化管理及推廣
  3. 3.學校廣播教育之協助及推廣
  4. 4.社會教育及公共服務之推廣
  5. 5.其他有關教育廣播事項
  6.  
業務職掌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隸屬教育部,掌理全國教育廣播事宜。本臺設下列各單位,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1. 一、節目組:(分機220、213)
    1. 1.教育節目策略及頻道規劃之研究。
    2. 2.教育節目之規劃、製作、排播及審核。
    3. 3.國際教育節目之交流及合作。
    4. 4.數位節目內容之規劃及製作。
    5. 5.教育廣播教材、節目叢書與有聲資料之編輯及維護。
    6. 6.其他有關節目事項。
  2. 二、新聞組:(分機210、230、637)
    1. 1.教育相關新聞之採訪、編輯、編譯及播報。
    2. 2.教育新聞節目、單元之規劃及製作。
    3. 3.教育新聞實務之研究及規劃。
    4. 4.國內、外教育新聞媒體之交流及合作。
    5. 5.其他有關新聞事項。
  3. 三、工程組:(分機300、306、311、312)
    1. 1.廣播機務工程系統之規劃、執行及維護。
    2. 2.廣播機務工程相關設備之規格研擬、裝置、測試、檢驗及保養。
    3. 3.廣播頻道之申設及廣播網之建置。
    4. 4.廣播科技之研究及發展。
    5. 5.其他有關工程事項。
  4. 四、數位資訊組:(分機350、351、352、353、354)
    1. 1.教育節目製播數位化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2. 2.教育廣播結合網路數位匯流之規劃及推動。
    3. 3.網路教育電臺數位學習服務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4. 4.本臺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5. 5.其他有關數位資訊事項。
  5. 五、推廣組:(分機151-155、158)
    1. 1.教育節目推廣與聽眾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2. 2.學校廣播教育之協助及推廣。
    3. 3.民眾收聽情形與聽眾意見之調查及研究。
    4. 4.跨媒體行銷及創意之整合行銷。
    5. 5.參觀導覽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6. 6.志工資源之開發及運用。
    7. 7.其他有關教育推廣事項。
  6. 六、秘書室:(分機180-182、185-191)
    1. 1.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2. 2.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3. 3.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4. 4.不屬其他各組、室、分臺事項。
  7. 七、人事室: (分機170-172)
    1. 掌理本臺人事事項。
  8. 八、主計室: (分機160-162)
    1. 掌理本臺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9. 九、彰化、高雄、花蓮及臺東分臺:
    1. 1.各分臺電波所涵蓋地區教育節目之規劃、製作及審核。
    2. 2.各分臺電波所涵蓋地區教育相關新聞之採訪、編輯與播報及新聞資料之處理。
    3. 3.各分臺所轄臺站廣播工程設備之安裝、操作、檢驗及保養。
    4. 4.各分臺電波所涵蓋地區推廣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5. 5.其他有關分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