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電計畫:(一)依據113-115年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研擬本臺節電措施,區分一般辦公區域、公共區域、機房、錄音室及展場等,分別訂定用電時間、使用空調之最低溫度等,並搭配控制系統,以節約能源。(二)空調等用電設備,優先採用節能標章及能源一級之產品。(三)利用各活動或會議持續宣導節電措施。二、預期目標EUI值以較基期年(EUI值117)不成長為目標。三、節電成效逐年編列預算或爭取補助汰換老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