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天(21日)通過同婚專法草案,法案名稱就訂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未來同志年滿18歲可以結婚、並享有合法財產繼承權、能夠共同撫養血緣子女,而同志配偶也跟異性婚姻一樣,不能有亂倫等違反法律的行為。全案將儘速送立法院審議,預定在5月24日施行。
行政院會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全案27條,規範同志婚姻關係,草案中規定,同志年滿18歲就可以結婚,但是未滿20歲(未成年)則需要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雙方享有醫療權、也可以繼承對方的財產、收養另一方有血緣的子女,但不能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另外,同志配偶也必須遵守民法中所規範的配偶相關權利與義務。
另外,外界擔心同志結婚會造成道德淪喪,草案中規定,同婚配偶一樣負有守貞責任,多P、亂倫、近親結婚、重婚等行為,法律都不允許;而現有一夫一妻制相同的價值也在專法中獲得保障。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指示。蘇院長指出,在最高行政機關的院會,要為大家共同所踏出的這一步留歷史紀錄。他也懇切呼籲國人同胞,無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應該包容對方,使台灣成為友善國家。
蘇院長也表示,預期外界仍會有所爭議,但是他非常期待同志朋友們能多等一些時間,也許離預期還有距離,但總是已經開始,先從無到有,我們已經看到那束光,有一天一定會很光明,進步是一步步,不可能一步到位或一次就能夠完成。他也要期待,籲請社會多留一些空間,給人空間就是給自己空間,也許你周遭的朋友正等待你放下堅持,我們很希望大家真的能夠包容地接受不同、和善對待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