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14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因方式和原因調查,希望可降低兒童死亡率;另外也將嚴懲兒虐行為,只要有施虐或供應檳榔給兒童等,最重可罰60萬元。
由於兒虐及托嬰中心虐童的事件頻傳,衛福部提案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衛福部社家署署長簡慧娟表示,未來只要對兒童有法律禁止的行為,包括販售或交付毒品、檳榔、菸酒給兒童,都會被加重懲處,罰鍰由目前的5倍提高為10倍,最重可罰60萬元罰鍰。
此外,修法將建立兒少機構的退場機制,現職從業人員或托嬰中心,只要有違反法律禁止的行為,最重將會被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衛福部也將建立不當人員的資料庫,提供相關機關、法人、團體查閱,避免不適任人員四處流竄,又回到托育機構任職。
這次修法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托嬰中心裝設監視器的管理規範,希望讓家長安心送托。衛福部次長蘇麗瓊表示,有九成都有裝設,但是後續管理有小孩的肖像權、隱私權及安全的問題,本次修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可以兼顧孩子的權益與安全。
我國4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在OECD國家中,高居世界第二,本次修法將參考英國的「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調查」制度,將對6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以科學調查了解兒童死亡方式和原因,蒐集兒童死亡多面向資料,透過法務、警政、衛生、社工等專業團隊,找出可矯正的致死原因,避免憾事不斷發生。
為了解決實務上,社工訪視或安置過程發現有兒少行方不明或遭受危險,但是檢警公權力無法即時介入,成為兒虐保護漏洞的狀況,這次修法讓司法機關早點介入兒少保護程序,只要社工查訪出現困難或孩子行方不明,警察機關也尋查不到時,就可以報請檢察機關介入處理,加強兒保案件處理效率。
本次修法,也明訂兒少代表可以參與課綱的設計與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