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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海洋人人有責 為海洋永續發展努力

2019-03-18 發佈 石耀宇 臺北
瑞芳保育區海中一景 (攝影者:余國欣,作品名稱:深寶)

瑞芳保育區海中一景 (攝影者:余國欣,作品名稱:深寶)

為了追求海洋環境永續發展,以及保育海洋生物資源,新北市政府在萬里、瑞芳及貢寮等3處海域,劃設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管制採捕相關事項,並且禁止使用潛水器材或非釣具類漁具。同時在加強落實保育區管理的部分,除了一般海上巡護工作,也請巡防機關加強取締,另外提供檢舉獎金,民眾如果在保育區內發現違規採捕事項,可以立即協助通報檢舉,守護臺灣珍貴的海洋資源。

新北市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無限制的採捕使海洋生物資源有枯竭之虞,保育區的採捕限制讓水產動植物有時間繁殖、增長,達到資源保育、增裕的功效,針對違規採捕行為,除了依靠政府部門積極查緝,強力執法之外,也歡迎民眾來參與監督,共同守護海洋,讓保育措施得以落實,生物資源得以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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