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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交通局提醒民眾 誤將自行車當行人

2019-07-17 發佈 石耀宇 臺北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設有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人車共道的標誌或標線才允許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行駛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設有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人車共道的標誌或標線才允許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行駛

走在街頭經常可以看到自行車穿梭在行人之間,更通過斑馬線再騎上人行道,不過新北市交通局提醒民眾,在交通法規中,自行車被歸類為慢車,不能像行人一樣走在斑馬線及人行道上,同時從7月1日開始,自行車酒駕罰鍰已提高2倍,會被處以600元到1200元的罰鍰,拒絕酒測更將被罰2400元,期望民眾注意自行車的相關騎乘標誌、標線及規定,並且仍應以行人通行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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