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9號)有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台少盟等公民團體,站出來反對教育部提出的專審會草案,抨擊教師代表占比超過一半,使專審會變成「師師相護」不適任教師的保護傘。對此,國教署回應表示,《教師法》第9條明定教評會組織,除兒少、性平、體罰或霸凌事件外,有關教師代表委員不得少於委員總數1/2。專審會成立的立法意旨在強化教師對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審查,依母法精神,教師代表不少於1/2,所以此辦法初步草案內容以教師代表不少於1/2為方向。不過,此辦法預告期間仍可持續蒐集意見,請家長等團體可透過各種管道或正式函文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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