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今天(26日)指出,我國「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將在本月28日截止收取意見,但政府提出減碳的方案,看來毫無新意,呼籲政府應從住商、經濟等不同面向,把遠光放遠,訂定2050零碳排的確切方案。
環保團體指出,我國第一期的減碳目標是2005基準年的2%,想要達標已經做得勉強,但是政府的交通、能源、運輸、住商、環境及農業等六大部門,對於我國2021到2025的「第二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提出以基準年減碳10%的目標及行動方案,目前看起來是一切照舊,環保團體認為,這些都要確實檢討。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表示,臺商回流後我國電力恐面臨更大挑戰,建議政府必須將回流臺商的能源管理列為融資、減稅等條件;另外,我國未來10年內屋齡30年以上的建築達7成,負責老舊建築改善的內政部卻只編列2150萬元預算,相對於歐盟國家以數百億元推動建築翻新計畫,是杯水車薪,呼籲政府重視。
環團指出,政府各部門提出的第二期行動方案,毫無新意,雖然召開公聽會,但是也未充分聽取意見,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環保團體有五大訴求,包括「提出具有科學依據的減碳目標與行動方案」、「制訂長期減碳目標(2050淨零排放),促使產業綠色轉型」、「召開第一期減碳目標檢討會議」、「明確各部會減碳權責,氣候變遷主責機構拉高層級」、「強化公民參與,減碳會議採聽證程序」等。
此外,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也提醒,在設定減碳目標的過程中,不能忽視勞動尊嚴,2025年麥寮電廠將除役,勞工恐怕因面臨失業而與環保站在對立面,呼籲政府要讓勞工獲得有尊嚴的綠色工作權。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也指出,無論是製造、住商等部門,都試圖以補貼引導民眾與企業減碳,但是補貼制度的設計應該要考慮到「氣候正義」,優先照顧容易受到氣候災後侵襲的弱勢族群權益,而非只補貼這些排碳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