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健康

饒慶鈴縣長率衛生局人員加強豬肉原產地資訊標示稽查

2021-01-02 發佈 陳麗如 臺東
臺東縣長饒慶鈴率衛生局人員,前往臺東市中央市場等地進行豬肉原產地標示稽查。

臺東縣長饒慶鈴率衛生局人員,前往臺東市中央市場等地進行豬肉原產地標示稽查。

臺東縣衛生局因應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由饒慶鈴縣長率隊,分為五組前往臺東市中央市場等地進行豬肉原產地(國)標示稽查,督促業者做好豬肉原產地(國)標示,以增進消費者知的權益。衛生局共稽查75家,少數商家雖標示不完整,但在輔導後立即改正,已符合相關標示規定。

 

臺東縣衛生局豬肉原產地(國)標示稽查及抽驗,稽查人員出動15人,在縣府廣場集合後,共兵分五路進行,先以臺東市區及各大賣場為稽核重點,饒慶鈴縣長與衛生局黃明恩局長一同前往中央市場及正氣路大賣場視察。

 

臺東市長張國洲也在中央市場陪同饒縣長視察及宣導,各肉商攤位情形皆符合規定,饒縣長希望業者販售豬肉相關原料食品皆應在外包裝、菜單註記,或使用標籤、立牌等方式標示豬原料原產地,也請消費者安心到中央市場採買,以及歡迎大家多多食用臺東本地生產的溫體豬食品。

 

衛生局指出,為提供消費者清楚且明確的選購資訊,針對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要求原產地(國)資訊透明,從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到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增進消費者知的權益。

 

今年元旦起豬肉標示新規定上路後,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查有標示不實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也要依法保留交易單據,以利後續查核佐證之需,衛生局將陸續稽核各鄉鎮豬肉標示,敬請業者配合以免觸法。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