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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永康區某幼兒園不當管教案件 教育局依法裁罰

2021-02-19 發佈 林祺宏 高雄

有關臺南市永康區某私立幼兒園疑似不當管教案件,經教育局調查,該園已涉及5項園務管理缺失,將依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及52條,處該園18,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至於行為人部分,由社會局依其情節嚴重程度,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7條裁處罰鍰,教育局也將儘速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不得在幼兒園服務之期間,同時針對受害幼童及家長視其需要提供司法協助及家庭關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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