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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教育部明起舉辦說明會

2021-12-09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教育部明起舉辦說明會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教育部明起舉辦說明會

教育部國教署持續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權益,今年(110年)11月15號已上網公告「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內容包含「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等3類,明天起(12月10號)到24號也將在全國15個安置作業區向親師生辦理宣導說明會。

 

國教署說明,各國中應於111年2月24號前完成網路報名作業,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限選擇一分區申請安置,安置作業將於111年6月13號前完成。已參加適性安置的身心障礙學生,得再參加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等其他升學管道,但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

 

另外,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不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其中報名「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簡章」的學生必須參加能力評估,並依評估結果及學生志願安置;報名「安置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簡章」及「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學生,則由分區安置委員會依學生志願順序、生涯轉銜計畫(含生活適應狀況、障礙類別與程度、多元優勢能力表現)、就近入學及學校特教資源等綜合研判,予以分發安置。

 

有關說明會等更多資訊學校及單位可至以下簡章公告網址,「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自行下載,並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及家長了解簡章相關訊息,維護就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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