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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查預售屋 僅2成符合規定

2022-01-24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行政院消保處說明預售屋查核結果

行政院消保處說明預售屋查核結果

房市熱絡,但是也隱含許多違規事項,行政院消保處查核24件預售屋建案,只有5件符合規定,其中「預約單查核」不合格有8件、銷售中心更有10件沒有使用執照,安全堪憂;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買預售屋前要審慎評估,千萬不要衝動。

 

房市買氣搶搶滾,有些建案一推出就熱銷,不過,仍不時有建案銷售人員疑以不當方式進行銷售,行政院消保處聯合內政部等多個部會,進行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及新竹縣8個直轄市、縣(市)的預售屋專案查核,24個建案中,預約單,也就是俗稱的紅單有8件不合格,多數為約定買方逾期未補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就視同違約,會沒收定金,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這部分不合規定,因為根據「平均地權條例」,只要無法歸責於買方的原因,就不能沒收定金,否則可針對業者開罰15到100萬罰鍰。

 

在定型化契約部分有3件不合格,主要缺失為未記載交屋保留款為房地總價5%以上、未記載自來水、電力管線及瓦斯內管線費約定由建商負擔或房屋的保固期限不是從交屋日起算等,王德明說,部分業者將5%的保留款也列入房貸中,不符合規定,違者可罰6萬到30萬元。

 

而預售屋最吸引消費者的就是樣品屋,接待也都由銷售中心負責,王德明說,查核發現,銷售中心及樣品屋方面就有11件不合格,其中有10家沒有使用執照,8家更沒有建築執照就開始銷售建案,置消費者安全於不顧。

 

此外,代銷公司,也就是不動產經紀業查核上,也有4件不合格,包括未懸掛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文件或委託代銷契約未完成備查等,內政部地政司專門委員陳啓明表示,若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完成備查,可罰3到15萬元罰鍰;在消防安全上有4件不合格,主要缺失為沒設置滅火器、枚設置避難逃生設備或未設置其他滅火設備等。

 

消保處提醒,購買預售屋時,務必冷静並審慎評估,不要衝動購屋;簽訂紅單時,應注意內容是否不利於買受人;根據規定,消費者無須先行支付定金就可以審閱契約書及契約書的條款是否符合內政部發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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