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於4月16到21號於花蓮縣舉辦(其中部分運動種類及項目於4月8號已開始進行比賽,如柔道、自由車、射擊、划船),近日因國內本土疫情升溫,部分已取得111全中運參賽資格學生,因防疫規定不得參賽致影響升學權益,經教育部體育署及111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密切研商後,將朝向以專案方案提供甄試補救措施,以外加名額的方式,維護確診考生權益及試務公平。
111全中運賽事為符合防疫規定,所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未解除者,一律不得參與全中運賽事。針對這類參賽選手,全中運執委會將發給「參賽資格證明」,證明已達全中運參賽資格,具有參賽實力,因配合相關防疫政策致無法參賽。
教育部體育署表示,考量未能參賽的學生,為了參與全中運長期勤練,但賽前因確診或受防疫政策規定而無法比賽,研議規劃以「參賽資格證明」及一年內全國性賽事成績替代111全中運競賽成績,做為申請甄試的替代資格,後續將依程序公告替代的全國性賽事。
另外,考量疫情變化及試務公平原則,並兼顧其他考生參與甄試分發權益,本專案所衍生的外加名額,不占原甄試分發的招生名額。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3條所定的升學方式,包含甄審、甄試及單獨招生,其中以單獨招生所占名額比例最高,教育部體育署也提醒符合運動成績優良條件的學生,依照個人興趣、專長及生涯規劃選擇最適合的升學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