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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暑假打工 北市勞動局呼籲牢記求職防騙「7不3要」

2022-06-10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避免求職青年不慎落入求職詐騙陷阱,臺北市勞動局提醒求職牢記7不3要

避免求職青年不慎落入求職詐騙陷阱,臺北市勞動局提醒求職牢記7不3要

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為了避免學生落入求職詐騙陷阱,臺北市勞動局今(10)日舉辦「捍衛青年打工權益宣誓記者會」,邀請藝人詹子晴擔任代言人,分享自身求職經驗,也與勞動局陳信瑜局長在記者會現場進行了趣味PK遊戲,宣導求職防騙7不3要及就業隱私的重要觀念,攜手守護青年學子的求職安全。

 

學生時期就開始打工的詹子晴分享,當初在求職時不知道工讀生也享有勞健保的保障,建議同學們在找工作時一定要熟知相關勞動法令,才能維護個人工作權益。她指出,許多學生嚮往進入演藝圈當藝人或從事網紅工作,不少佯稱是演藝經紀人要求簽訂合約,假借安排課程和拍攝宣傳照,並收取高額的費用,提醒學生簽約時要留意合約內容。另外,還有不肖業者盜用藝人或網紅肖像假造代言,誘騙求職者上當,建議同學面試前一定要謹慎查證公司資訊。詹子晴也以創業闆娘的雇主角度,提醒雇主們面試時避免詢問求職人與就業無關的個人隱私。

 

勞動局陳信瑜局長則強調求職防騙「7不3要」的重要性,求職前、面試時牢記7不「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非法工作」及3要「要陪同、要存疑及要確定」的要訣。由於青年學子社會經驗不足,應徵時遇到任何可疑、不確定的事情,先別急著答應雇主,與家人朋友交換意見後再作決定。

 

陳信瑜局長也呼籲雇主,疫情期間如面試時要求求職人提供疫苗接種證明,必須要有依法或配合防疫政策的特別防疫規格等正當理由,否則不得強迫求職人配合提供,也不可以求職者未配合而拒絕他求職或報到,否則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就業隱私規定;若觸法,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畢業季來臨,有不少的應屆畢業生正積極求職,目前在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正在進行「畢業季線上就業博覽會」活動,提供近7千個職缺,鼓勵社會新鮮人在6月15日前上「臺北就業大補帖」網站投遞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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