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苑科大自救會今天(26號)到教育部陳情,由於董事會不願捐資,導致教職員從6月就被欠薪至今,呼籲教育部再度行文法院,加快解散董事會,並質疑代理校長有學術倫理爭議。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已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將透過強力的行政監督,讓校務恢復正常。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26號在部務會報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高苑科大之前因董事會與前校長之間的糾紛,影響校務,捐資承諾也沒到位,目前已被列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將透過強力的行政監督,讓校務恢復正常,如果高苑科大到明年5月31日期限仍未改善,將依退場條例令學校停招、停辦及解散。
教育部表示,財團法人高苑科技大學自今年8月9日起解聘趙前校長後,學校迄今未選聘新任校長,考量尚有學生在學,教育部原則尊重該法人依捐助章程及相關規定所選任的李義昭教授擔任代理校長。由於代理校長李義昭疑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於110年11月5號函請學校就檢舉案查明,但學校迄今未完成調查。後續若經查證確有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且無代理校長資格,教育部將函請法人更換代理校長。
關於學校自今年(111年)5月起積欠教職員薪資,董事會因違反董事會議決議承諾捐資,教育部已於7月29號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教育部呼籲法院盡速解除董事職務。教育部也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對學校裁處罰鍰3次,裁罰金額歷次為10、20、35萬,且董事應負連帶責任外,亦依《私立學校法》第77條第2款規定裁處董事長、董事個人迄今共3次,每次裁罰每人新臺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