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6)日是九合一大選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投票日,中央選舉委員會表示,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到下午4點,今天可進行宣傳公投活動,但不能從事競選及助選活動,民眾投票時除了要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並佩戴口罩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外,口罩上不得有政黨或候選人的相關資訊,以免觸法。
中選會呼籲國民年滿20歲踴躍投票,積極行使公民的權利;投票日當天可進行宣傳公投活動,但不能從事競(助)選活動;此外,選舉人不可攜出選舉票或公投票,否則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也不可撕毀選舉票或公投票,否則將處以新臺幣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投票將進行「18歲公民權」修憲案交由公民複決,決定國民年滿18歲是否有依法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與被選舉權,投票方式為「領、領、投」,民眾進入投票所後,先領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票,再領公投票,接著一起圈票,隨後分別投入票匭中。
中選會提醒,民眾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可手印或簽名替代)和投票通知單,手機或有攝影功能的器材不能帶進投票所,違者將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