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為了推廣生命教育和正確寵物飼養觀念,已經在動保處官網公布鳥、兔、蛇、龜、鼠基礎飼養指引,近期將提供松山高中認養無主鸚鵡、蜥蜴,包含擬鱷龜、吸蜜鸚鵡等常見爬蟲類、鳥類,作為生命教育教材,讓學生透過親自參與照顧過程,可培養細心、耐心與責任心,並加深學生對非犬貓類寵物的認識,同時讓無主寵物從中得到妥善照顧,創造雙贏。
動保處在送交動物予學校單位前,會事先檢查學校所提供的飼養環境是否合適,並確認校方對該物種有充足的飼養知識。以鸚鵡與烏龜為例,根據鸚鵡的大小、種類應提供足夠的展翅及移動空間,並要有防止逃逸的預防措施,領養方在寒流時是否有合理規劃,有可供移轉且有充足保溫設施的室內空間來避寒。烏龜的話,由於烏龜為外溫動物,需透過環境來調節自身體溫,在飼養的環境中是否有準備冷、熱區供烏龜做選擇,並配合其生理需求提供紫外線光源。
松山高中老師黃詠承表示,當初會成立活體教室是因為成立生物研究社的緣故,指導學生照顧社團寵物,培養學生對待寵物該有的責任與態度,也與校內課程與特色結合,讓全校同學於課堂上有機會接觸這些特殊寵物,培養學生正確的飼養概念與興趣發展。
動保處表示,寵物鸚鵡智力甚高,許多個體透過觀察學習,便會自行開啟籠子逃逸,建議民眾飼養寵物鳥除了綁腳環外可加上電話環,方便拾獲單位直接聯繫飼主,增加尋回機會,如果民眾發現逃逸在外寵物,可通報動保處前往救援,這些走失寵物經入所公告後,飼主可透過公告找回自己的寵物,如無飼主領回動物,動保處後續將尋找一個適合牠們的場所做後續收容。
動保處呼籲,民眾在購買寵物前,務必做好評估,先了解習性,並且至動保處官網下載閱讀基礎飼養指引,布置好環境再養牠,飼養以後要落實飼主責任,生病帶牠看醫生,並且養牠一輩子,「懂牠再養牠,終養不棄養」。隨意棄養寵物,將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3項規定,並根據動保法第29條最高裁罰新臺幣15萬元罰鍰,如果民眾有寵物遺失,可至動保處官網查詢,也可撥打動保處專線2959-6353詢問,找回脫逃的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