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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學童安全 北市教育局啟動補習班交通車巡檢制度

2023-03-08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密集打擊未報備的補習班交通車,臺北市教育局啟動巡檢制度

密集打擊未報備的補習班交通車,臺北市教育局啟動巡檢制度

臺北市教育局為精準打擊補習班、安親班未報備的租賃車輛,改善定點攔停的效率,今年度啟動「校園週邊接送區巡檢」措施,採動態巡檢方式,將可大幅提升攔撿車次,精簡攔撿人力,並密集攔查未報備車輛。此外,教育局也要求交通車必須將合格標章放置於明顯處,讓家長能清楚辨識是否為教育局備查的交通車。

 

臺北市教育局每年都會同警察局、監理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針對校園放學時間於路邊定點攔檢,根據過去3年的攔撿紀錄顯示,業者最常發生的違規項目包括使用未備查的車輛、駕駛年齡超過65歲、車齡超過10年、未配置隨車人員以及超載學生;其中又以「使用未備查車輛」的違規比例最高,進一步追究原因,主要是因為租賃車公司任意調度車輛所致。

 

終身教育科楊鎮鴻專員表示,以往在路邊進行攔檢時,常遇到交通車駕駛看到大隊人馬就開車離去,無法有效達到攔檢目的,因此今年度啟動「校園週邊接送區巡檢」措施,先行調查學生搭乘補習班交通車離校的大數據,並自3月起擇定特定學校的週邊進行動態巡檢。教育局將擇定30所學校,攔檢人員在接送區陪同學生步行前往補習班交通車搭乘處,記錄車牌與隨車人員,一經查獲未經備查車輛,將依法裁處6仟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下令業者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到改善為止。

 

此外,依據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的規定,學生交通車可以「購置」或「租賃」方式辦理。目前補習班與課照中心多半與租賃車業者合作,使用租賃交通車接送學童。楊鎮鴻專員表示,由於租賃車並無統一車身顏色及標誌,家長不容易從外觀辨識是否為教育局備查的交通車,因此,教育局要求業者,租賃交通車應於完成報備程序後,將教育局統一製發的合格標章放置於交通車副駕駛座擋風玻璃前明顯處,讓家長能清楚辨識。

 

教育局強調,補教業者與租賃車公司,使用交通車載運學童,應符合交通車相關法規規定;不得隨意調度未經備查的車輛,如果有出車需求,仍應將車輛函報教育局備查。並呼籲學校與家長一同為學童的安全把關,如果發現沒有張貼標章的補習班交通車,可拍照(需足以辨識車牌)並致電1999,或以單一陳情系統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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