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每年舉辦1次,分為普通型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兩梯次。112年度由新北市教育局主辦,普通型高中將於9月24號舉行,技術型高中則於10月15號辦理,全部免報名費。考試簡章已公告於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試務主辦學校網站,可透過臺中家商學校網站、臺中市立霧峰農工學校網站下載或現場免費索取;或至國教署網站下載。
國教署指出,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6個考區,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3個考區。有關簡章索取、報名及考試地點等事宜應為同一考區,但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18至21號止,應考人得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方式報名,並親自填寫報名表,依簡章規定至各考區辦理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8月28至9月15號止,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受理時間依簡章規定;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日至9月13號。
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以現行普通型高中111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的部定必修課程為範圍;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為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及法律與生活)等3科,以現行技術型高中111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之部定必修課程為範圍。
有關計分方式,每科滿分為100分,均以60分為及格;報名時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開立的中等(國中)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學生,不論是參加普通型或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
國教署表示,鑑定考試制度是為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透過自我實踐以提升社會競爭力,也更利於工作與升學需要。只要通過本次考試,各考區所在直轄市政府將發給普通型或技術型的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證書,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
(台北台記者林宜箴乾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