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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逾3成業者違規販售菸品 國健署籲做好把關守護青少年健康

2023-06-07 發佈 石耀宇 臺北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致詞 (國健署提供)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致詞 (國健署提供)

國民健康署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在去年4月至10月期間,以「喬裝測試」的方式,調查販賣菸品的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18歲者購買時,是否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賣;結果顯示,全國22個縣市合計663家菸品販售場所購買菸品,有三成二的菸品販賣業者有違規販售的情形。

 

菸害防制法在今年3月修正施行,將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者,並賦予業者依法對於有年齡疑慮的消費者,應請其出示證件。根據調查,各類販賣菸品場所的違規率由高至低依序為檳榔攤(42.4%)、一般商店(40.3%)、連鎖超市或大賣場(26.6%),以及連鎖便利商店(18.8%);100年至111年期間,各類菸品販售場所的平均違規率有小幅波動,但長期呈現下降趨勢。不過調查結果發現,有超過3成的業者違規賣菸,顯示在對疑似未滿18歲購菸者查驗年齡證件方面,業者的教育訓練、法規認知及落實執行等,仍有持續改善的空間。

 

國健署吳昭軍署長表示,業者應遵守法規,在販賣菸品時,對於有年齡疑慮的消費者,應請其提出證件,如消費者拒絕配合則應拒賣,同時感謝長期配合的業者,維護青少年免於吸菸的危害是非常重要的事,吸菸可以說是所有慢性疾病很重要的危險因子,甚至於對傳染性疾病也有相當的危害,像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其實轉換成重症的患者,過去的吸菸史都會增加相當的風險;另外,也請消費者能配合出示證件,共同遵守販(購)菸品3步驟「問年齡、出示證件、告知法令」,避免傷了和氣又違法。

 

國民健康署呼籲,落實拒售菸品予未滿20歲者,需要由政府、業者與民眾共同攜手,減少未滿20歲者取得菸品的管道,一起守護青少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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