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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達人團訟近10年 消基會助864消費者獲得賠償

2023-06-14 發佈 石耀宇 臺北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拿近日好市多商品事件進行比較 (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拿近日好市多商品事件進行比較 (消基會提供)

2013年臺灣知名麵包店被揭露使用人工香精,並受到臺北市衛生局證實,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接受超過千名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經過近10年的努力判決確定。消基會表示,受害消費者在消基會義務律師的協助下打贏這場團體訴訟,最終有74位消費者得到萬元以上的賠償。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說明,2010年上市的「胖達人手感烘焙」,標榜其店內麵包商品「純天然」的健康形象吸引消費者,使「購買胖達人麵包」一時之間蔚為風潮。但在2013年被香港部落客揭露該店使用人工香精後,胖達人最初否認指控,但後來被臺北市衛生局揭穿,才在事後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按發票金額1.25倍計算退費)以求平息消費者憤怒;當年,消基會便接受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總求償金額高達2,566萬元。

 

消基會秘書長陳雅萍指出,最終有74名消費者得到萬元以上的賠償,最高獲賠金額為48067元(消費額為15622元,有發票);賠償額度在9999至5000元者有228人:賠償額度4999至3022元者有556人;其餘196人或因未能提出發票原本,或僅提出貴賓卡、櫻花卡而無相對應消費的發票原本,而經判決駁回請求。

 

陳雅萍秘書長也拿近日的好市多綜合莓果案補償進行比較,以胖達人案購買金額相近於好市多綜合莓果賣價(469元)的消費者為例,其中一名胖達人消費者購買470元的麵包,除獲原購買金額及遲延利息,另獲賠金額為2,470元,判賠金額為購買價的5.3倍,顯見好市多公司賠償誠意不足,因此消基會也呼籲業者應該重新思量,給予受害消費者更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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