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配合中央「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107學年度起與符合條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簽訂契約成為「準公共幼兒園」,112學年度已經有80間園所加入準公共幼兒園的行列,不僅減輕家長的負擔,也提供更多樣化的選擇。
教育部規定準公共幼兒園家長每月僅須負擔第1胎子女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免繳費用,其餘費用由政府補助,除了滿足家長的多元選擇外,也大幅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苗栗縣長鍾東錦表示,為提升教保品質,簽約之準公共幼兒園可向中央申請設施設備充實修繕補助及獎勵金,同時另有親職教育及專業輔導的經費、幼兒園安置身障幼兒得申請教師助理員鐘點費等,低收及中低收幼兒參加課後延長照顧服務亦有相關補助,希望在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下,持續提升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用心為學齡前幼兒營造更溫馨、友善、健康、優質的學習環境。
112學年度苗栗縣共有80間園所加入準公共幼兒園的行列,佔全縣私立幼兒園8成左右,通過名單可至苗栗縣幼兒教育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