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若有身體不舒服症狀,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依照醫囑或藥事人員指示使用藥品,才是用藥安全的不二法門。藥品與一般商品不同,沒有經過專業人員判斷,不當取得及使用,可能會影響身體健康。
每個人適合的藥品不一定相同,若有身體不適,應就醫治療或至藥局諮詢藥事人員,按時服用藥品,千萬不要因為症狀緩和自己停藥,也不聽信他人推薦而購買藥品,可能導致病情惡化,甚至增加後續治療的困難。衛生局藥政科請民眾謹記「正確用藥五不原則」,「不聽信」他人推薦的藥品、「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不亂停藥」以免病情惡化、「不共享」藥品、「不囤積」使用剩下的藥品。
民眾有用藥需求,應就醫由醫師開立處方藥或至藥局購買指示藥,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自行服用藥品。即使出現跟別人一樣的症狀,合適的藥品種類和劑量也可能不同,民眾不應將自己的藥品提供給他人使用,以免傷了親友的健康又傷感情。或是跟上次疾病相同的症狀,也不使用剩下的藥品,以免延誤就醫或發生不良反應,危害身體健康。
近年來,許多假借名義於網路販售藥品,這些網站多數為非法境外網站,且從國外寄送不法藥品來台,購買者可能違反藥事法輸入禁藥之規定,予以沒入銷燬;公告其公司或商號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藥品名稱及違反情節,將依藥事法第82條之規定,「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同時提醒民眾不要在網路任意購買藥品,以免違規觸法、影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