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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提醒尚未請領紙本證書者 請於11月底前提出申請

2023-11-15 發佈 石耀宇 臺北
考試院提醒107年以前考試及格尚未請領紙本證書者,如仍有需求請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考試院提醒107年以前考試及格尚未請領紙本證書者,如仍有需求請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考試院針對107年以前考試(含檢覈)及格但至今仍未請領紙本證書者,在今年8月公告人員名單並限期於今年11月30日前提出請領;因公告請領期限將屆,考試院今天(15日)再次提醒,請仍有紙本證書需求的當事人,儘速在期限前繳費請領。

 

考試院說明,累計107年以前未請領的考試及格證書已達10,907張,其中最早為82年所印製,當事人多因無使用需求,導致至今未繳費請領。

 

考試院表示,該等證書均已掃描建檔並造冊,如逾期仍未請領,將予以銷毀不再保留原紙本;不過考試及格身分或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另108年至111年考試及格尚未請領證書者,雖尚未公告限期請領,如果當事人有相關需求,也可隨時提出請領。

 

此外,為落實服務型數位政府的目標,自今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專技人員考試、升等升資考試及訓練等),均已全面發給電子證書;紙本證書僅於及格人員提出申請,並完成繳納證書費後才製發,未來將不會再產生紙本證書未請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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