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反式脂肪會增加心血管疾病及糖尿病的罹患風險,雖然衛生福利部訂定相關管制規定,但根據北市衛生局近期抽驗結果,有早餐店所使用的美乃滋檢驗出含有反式脂肪酸,並涉及標示不符,衛生局已經依法處辦。
臺北市衛生局在今(112)年10月抽驗24件來自早餐店、咖啡店、超市及賣場等處的油脂類產品,檢驗反式脂肪酸(15項)含量,針對油脂類產品反式脂肪標示進行檢查,查核結果3件不符規定,稽查結果已經公告在衛生局網站。
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說明,本次抽驗產品包括8件奶精、8件沙拉、6件奶油、1件脂肪抹醬及1件發泡專用脂,結果1件「美奶滋沙拉」、1件「白沙拉」檢出反式脂肪酸含量超過標示的允許誤差範圍,未依實際數值標示;1件「厚奶精(非乳為主)」外包裝標示宣稱不含反式脂肪酸,但這件產品每100毫升檢出的飽和脂肪及反式脂肪合計值大於0.75公克,不得宣稱不含反式脂肪,以上都違反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的規定。經追溯案內標示不符規定產品來源屬臺北市業者,已依法處辦;屬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處辦。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反式脂肪來源有天然、人工,天然的反式脂肪存在牛隻等反芻動物中,人工則因油脂精製高溫製程中產生微量反式脂肪或來自氫化植物油,氫化目的是增加油脂穩定性,使油脂更加耐高溫,但若製程中氫化不完全,即會產生危害心血管健康的反式脂肪。
衛生福利部規定自107年7月1日(以製造日期為準),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部分氫化油),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時不妨多留意營養標示中反式脂肪含量,聰明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