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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落實運動安全維護 輔導地方共同保障民眾消費權益

2023-12-21 發佈 石耀宇 臺北
體育署輔導地方政府辦理體育運動安全維護,左起全民運動組呂宏進組長、體育署洪志昌副署長、杜世娟科長 (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輔導地方政府辦理體育運動安全維護,左起全民運動組呂宏進組長、體育署洪志昌副署長、杜世娟科長 (體育署提供)

近年民眾參與體育活動踴躍,教育部體育署為維護民眾參與溯溪、高空彈跳或無動力飛行等運動安全,並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政策,已函請各地方政府規劃明年(113)的運動業者輔導期程,如果有查核輔導的經費需求,可向體育署申請補助,期望能共同維護民眾權益。

 

體育署表示,為協助地方政府掌握轄內體育運動動態,辦理體育運動安全維護,輔導業者符合相關規範,以維護參與者安全,促進地方運動事業發展,並配合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政策,已在今年9月27日訂定發布「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體育運動安全維護作業要點」,提供地方政府查核或訪視相關活動業者所須經費部分補助,並為使地方政府提前規劃下一年度查核訪視期程,也於12月18日函請各地方政府提報相關計畫。查核作業經費補助申請額度,依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補助辦法的規定,及配合教育部各年度預算額度,就各地方政府財力級次,依最高補助比率計算補助額度,最高可達百分之九十。

 

體育署也提醒民眾,參與各項體育活動應確認業者合法並配有相應的設施設備,除須遵循地方政府相關法令外,同時可參考交通部「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檢視活動辦理者是否落實相關規範,以保障自身安全。另外,為維護自然環境生態及水資源,民眾參與活動也應自我要求,不要在活動中丟棄物品、垃圾或廚餘等,共同為生態環境永續發展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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