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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品格教育融入課程教學 擬定模範生推選原則

2024-01-29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北市教育局落實品格教育,將核心價值融入校內課程,擬定模範生推選原則

北市教育局落實品格教育,將核心價值融入校內課程,擬定模範生推選原則

將品格教育融入學生的教育日常,是臺北市在推動品格教育的核心目標之一,並致力從各方面推動品格教育。教育局表示,學生方面在生活中實踐品格教育的學習成效,讓品格的種子茁壯,成為具良好品格及人文素養的現代公民;精進教師品格教育教學知能,讓教師學會如何將品格核心價值融入課程中,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讓品格的種子萌芽;家長方面則鼓勵家長參與學生的學習,並成為子女的學習楷模,讓品格教育從小扎根。

 

教育局指出,「推動品德教育實施計畫」優先推動教育部所列的「尊重生命、孝親尊長、負責盡責、誠實信用、團隊合作、自主自律、主動積極、謙虛有禮、關懷行善、愛護環境、賞識感恩、接納包容及公平正義」等13項品德核心價值,113年將修訂計畫內容,並規劃將教育品質保證指標納入品格教育、選拔北市品格教育特色學校,以及鼓勵學校營造品格校園文化,從生活實踐品格教育。

 

教育局表示,學校品格教育的推動,需要課堂的融入、校園環境的設計及師長們的身教共同來配合,對於校園的環境品格教育,不侷限於像是匾額、標語文宣等物品來教育學生。教育局局長湯志民則認為,匾額的存在也是歷史材料的一部分,除了具有歷史意義外,同樣擁有教育意義,但不會去要求學校一定要掛上或拿下匾額。

 

教育局並指出,模範生的表揚是希望可透過同儕間的實際相處行為彼此間相互學習、反思,針對模範生的選拔,預計推動國民小學比照中等學校優良學生訂定模範生推選實施計畫,擬定包含對象、時間、推選方式、推選標準等內容,提供各校作為訂定113學年度推選模範生辦法的參考依據,也將請各校均須訂定全校性模範生推選辦法,並組成模範生推選及表揚委員會,對於相關辦法、推選標準及名單進行檢視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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