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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查稽查網路販售春節商品 七成缺少完整商品標示

2024-02-02 發佈 廖南瑛 臺北
標示不合格的春節商品

標示不合格的春節商品

農曆春節即將來臨,許多消費者都會選購春聯等應景商品來增加年節氣氛,為協助消費者把關,新北市政府消保官與經濟發展局同仁在農曆春節前夕,透過網路平台通路,隨機購買35件春節應景商品包括紅包袋、春聯、窗貼等進行標示查核,其中有高達24件欠缺完整商品標示,不合格率近7成。

 

新北市消保官鍾佳儒表示,為了避免業者存在僥倖的心態,沒有做好商品標示,針對網路販售的春節的週邊商品進行購樣、查核,在35件的商品中有高達24件標示不符合的情況,其中有18件在新北的轄內,經濟發展局已函請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將依照商品標示法第17條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緩。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科長陳漫瑄表示,本次主要是稽查網路上販售的紅包袋、春聯,需要符合《文具商品標示基準》裡面規定一般性文具商品應該要有的標示,像是商品名稱、產地、製造商,如果是進口也要標示進口商的資訊、外國廠商、製造商的名稱,內容應以繁體中文標示,這次查到不合格的商品主要以紅包袋居多。

 

新北市消保官王治宇說,商品標示就是商品的身分證,要買一個有身份的商品,對消費者來說如果東西有瑕疵、需要申訴,會比較容易找到負責的廠商,也提醒民眾在新的一年可以努力充實消費常識,不要輕易在過年期間在網路買一堆東西然後受騙,要與可靠的廠商買商品標示齊全的商品,不要與可疑的對象交易,以免過完年又是許多申訴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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