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今(19)率隊前往家樂福中和店、大都會客運中和站,關懷春節期間堅守崗位、默默辛苦工作的勞工朋友,除了發放「吉龍舞春」福袋,也提醒企業主「勞工是公司最大的資產」,對於春節期間勞工出勤的工資工時、休假安排,均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共同營造友善工作環境。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很多勞工朋友在過年期間沒有辦法休息,包含服務業或是大眾運輸業,因此趁過完年代表市長來關懷這些勞工朋友,也呼籲雇主在長假期間,需依照勞基法規定給予員工加班費以外,在排班上盡量安排足夠人力,事後也能給予補休,讓員工協助企業創造業績的同時,相關的勞動權益也能獲得確保,共同創造友善的工作環境。
新北市勞檢處處長林澤州說明,若是企業主需使勞工輪班或加班工作,應隨時注意勞工健康情形,並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及休假,同時依法給付加班費。如讓勞工於春節期間(除夕至初三)出勤,在未與勞工協商實施調移的情況下,發薪日應併同計給勞工加倍工資。
勞檢處進一步提醒,今年春安專案檢查於1月22號正式啟動後,除在春節前指派勞檢員,到事業單位查核安全衛生的整備情形,督促雇主落實安全衛生防護工作,也會在開工後派員查核春節期間的工資工時、休假安排等勞動條件,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希望做到「事前督促預防、事後檢視查核」,全面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