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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校長甄選遭檢舉有弊 教育處:無違法情事

2024-02-21 發佈 林睿鵬 臺東

全教總上週接獲檢舉信指稱臺東縣校長甄選不公,包括錄取考生親屬為現任校長或某教育協會成員、口試委員皆為當地校長、口試委員與錄取者出現在同一餐會等情事,呼籲臺東縣政府說明。對此,臺東縣教育處表示,甄選過程並無違法情事,甄選委員皆公正執行,恪遵迴避規定,勿因個人臆測傷害無辜。

 

臺東縣政府去年12月舉辦112學年度國小校長甄選,全教總接獲檢舉信指稱甄選過程出現弊端,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指出,檢舉信提及,6名口試委員皆為臺東當地國小校長,5位現任、1位退休;放榜後3名口委與3名錄取者出現同一「慶功宴」;另有3位錄取者是現任校長的親屬。

 

羅德水主任表示,經求證,信中所稱「慶功宴」,是某教育協會在當地舉辦的餐會,6人皆為協會成員,出現同一場合,不能戴上「慶功宴」帽子,但考試重視利益迴避,難免瓜田李下,可受公評;而錄取的3人皆有親屬為現任校長,「可能是剛好發生,也可能3位考生也很優秀」,不能證明有私相授受情事。

 

他認為,信中指稱6位口試委員都是當地國小校長,是檢舉內容最關鍵、最應該避免的部分,造成後面發生的事情有理也說不清,「假設6名口試委員有外地的學者、專家,或外聘的專家,考試結果即便一樣,應該也不會被物議」,呼籲臺東縣教育處做出說明。

 

對此,臺東縣教育處長蔡美瑤回應,校長甄選並無違法情事,未來針對委員遴聘可提升縣內外學者專家比例,並於甄選委員會討論共識;她也指出,呼應臺東地區多小班小校的獨特性,甄選委員遴聘以理論與實務兼備、熟悉地區教育特性者為優先考量,因此遴聘優秀的現職或退休校長,正是立基於此的考量。

 

蔡美瑤處長強調,甄選委員皆須公正執行,恪遵迴避規定,並書立切結,任何行政作為都不免有損益評斷,尊重個人表意,但若沒有具體事證,實在不能輕易以「弊案」稱之,若僅憑個人臆測便假藉媒體而攻之,除傷害無辜之人,也非法治國家社會應有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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