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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驗清明應景食材 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

2024-03-27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花生等堅果類產品如果保存不當,將產生「黃麴毒素」

花生等堅果類產品如果保存不當,將產生「黃麴毒素」

清明節即將到來,潤餅是傳統的應景美食,為了替民眾食安把關,臺北市衛生局抽驗了市售的潤餅皮和相關餡料共49件,3件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包括有2件豆干製品的防腐劑超標,還有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食材時要留意保存環境是否妥善,也不要選購產品包裝破損或有變質的產品。

 

北市衛生局每年規劃清明祭祀食品抽驗專案,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今年針對潤餅皮專賣店、知名商圈或廟宇周邊祭祀食品販售店、市場、超市及素食批發零售業等場所進行抽驗,包含潤餅成品2件、潤餅皮4件及其餡料22件(如豆芽菜5件、花生粉10件、豆干絲7件等)、豆干8件、糕粿類食品5件、零食(鮮豔果凍)3件及色彩鮮豔祭祀食品5件,檢驗食品微生物、12項防腐劑、過氧化氫、二氧化硫、黃麴毒素、著色劑、規定外色素等,檢驗結果3件不合格者,其中2件豆類製品「豆干碎丁」及「豆干絲」檢出食品添加物防腐劑苯甲酸超標,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總黃麴毒素、黃麴毒素)超標,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

 

林冠蓁科長說明,「苯甲酸」是常見防腐劑又稱「安息香酸」,添加在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生長,延長食品保存期限,但是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引起腹瀉、胃痛等身體不適症狀。衛生局呼籲業者,製造加工使用防腐劑應遵照「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遵守限量及使用範圍內容,才可避免發生食品添加物檢出超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的衛生標準。

 

此外,花生等堅果類產品如果保存不當,將產生「黃麴毒素」。林冠蓁科長表示,「黃麴毒素」為誘發肝癌的主要毒素之一(致癌物質),具有極高熱安定性,需在極高溫(237~306°C)才可被消滅,民眾如果選購堅果類、米、麥、豆、五穀雜糧或相關製品,須注意產品儲存環境,避免潮濕發霉,包裝若有破損或色澤改變,不可購買;產品如果已經發霉或過期,應立即丟棄。

 

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稽查結果已經公告在衛生局官網,針對不符規定的產品,已令轄內販售業者立即下架,其中2件經查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另有1件行政調查中,如經查違規屬實,製造業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並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如無法提供確切來源,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1款處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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