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9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合稱「打詐新四法」,陳建仁院長在說明記者會上表示,期盼透過打詐政策專法化,建立我國打詐法制的新里程碑,落實政府打詐決心,讓人民的財產安全獲得最好的保障。
陳建仁院院長表示,為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政府持續滾動檢討與研修,完善打詐政策,精進各項措施,在嚴懲詐欺犯罪方面,除了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外,法務部也一併研擬打擊詐欺犯罪3項非常有力的執法利器,包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洗錢防制法》,其中,《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賦予執法機關透過正當程序,運用科技偵查工具加強執法,達成我國強力痛擊詐騙的目標。此外,《洗錢防制法》的修正則是將新興洗錢犯罪手法入刑化,以符合國際規範要求,強化偵查辦案時的法源依據,期能在第一時點破獲,並瓦解詐欺犯罪集團。
陳建仁院長強調,行政院此次推動「打詐新四法」的立法及修正,期盼將打詐政策專法化,以建立我國打詐法制新里程碑,落實政府打詐決心,並透過相關部會努力,使政府打詐作為更具成效,讓人民的財產安全獲得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