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衛生局113年上半年針對學校自設廚房及外訂餐盒、食材(半成品及豬肉原料)進行抽驗,89件產品中包含75件餐食、8件豬肉原料及6件半成品,檢驗結果都符合規定。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承辦學校午餐,應確實控管餐食的品質,外購午餐的學校也要在學童食用前確實做好盒餐衛生保存措施,防範食物腐敗,維護學生在校食用餐點的衛生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說明,本次抽驗75件餐食食品來源,分別為57間學校自設廚房(包含41所國小、13所高中和3所特殊教育學校)、9家北市盒餐業者、7家供應北市學校的外縣市盒餐業者,檢驗衛生標準結果都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此外,抽驗8件豬肉原料檢驗乙型受體素,4件豆製品及2件麵製品檢驗防腐劑(豆製品加驗殺菌劑過氧化氫,油麵加驗硼酸及其鹽類),結果也都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承辦學校午餐應確實控管餐食的品質,除了採用當地當季食材、優先採購「三章一Q(CAS有機農產品標章、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認證標章,以及臺灣農產生產溯源QR Code)」等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可溯源農產品,並於驗收時注意食材新鮮度及來源,且製作烹調過程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規定。此外,辦理外購午餐的學校在學童食用前應確實做好盒餐衛生保存措施、防範食物腐敗,維護學生在校食用餐點的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