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3)日是世界烏龜日,臺北市動物保護處特別統計烏龜救援情形,發現113年至今已救獲高達130隻烏龜,其中更有臺灣原生種保育類野生動物。動保處提醒,民眾如果在路上撿到烏龜,千萬別急著把烏龜放到水池或河川,否則有可能因此幫倒忙,建議通報1959動物保護專線,或拍照上傳「臺北市政府LINE@」通報,由專人判斷烏龜的種類及適當的野放地點。
動保處表示,經統計113年1月1日至今,臺北市共救獲130隻烏龜,烏龜的品種相當多元,有常見的地圖龜、蘇卡達象龜等寵物龜、外來種巴西龜,也有臺灣原生龜種的食蛇龜。據瞭解,民眾通報救援烏龜的原因,除了受傷以外,主要發現烏龜出現在馬路上慢速移動,擔心烏龜被行車輾壓,而主動救援,多數民眾不知如何處理,會通報動保處,但仍有民眾選擇自行協助將烏龜移動至安全地方。
動保處曾於4月24日接獲民眾通報,在貓空附近的宮廟看到有人將1隻食蛇龜放進水池裡,由於食蛇龜並不擅長游泳,擔心牠發生危險,動保處即派員前往巡查,並未發現食蛇龜蹤影,經評估水池邊尚有可上岸的地方,推測食蛇龜已經自行離開。動保處提出呼籲,民眾主動協助救援時,務必注意動物習性,若要分辨烏龜是否為食蛇龜,最簡單的方法是可以觀察烏龜腹甲是否為黑色,中間有一道橫向關節;食蛇龜背甲為黑褐色,其中央有一明顯的稜脊,眼睛後方有道鮮明的黃色條紋。
動保處表示,在野外發現野生動物,應遵守「不餵食、不干擾、不接觸」3不原則,若民眾基於安全因素將烏龜拾起,可以先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或將烏龜拍照上傳至「臺北市政府LINE@」,切勿直接找到水源便將烏龜野放,更不能帶回家飼養,如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