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供幼兒園更安全優質的學習環境,教育部國教署訂定「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充實及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設施設備作業要點」,持續補助公立幼兒園充實及改善幼兒園教學環境設施設備經費,112年度補助132所公立幼兒園進行園內設施設備改善或轉型2歲專班,補助經費計新臺幣8,219萬元,以提供幼兒安全優質的學習空間。
國教署表示,本項經費補助範圍,包括幼兒園既有空間有急迫性、必要性或影響安全性的設施設備改善,例如天花板有掉落之虞、木地板隆起或各項必要性設施設備更新等。像是屏東縣永港國小附幼原有室內活動室燈具老舊有掉落疑慮、塑膠地板破損凹凸不平,容易造成幼兒絆倒受傷,本項經費整修室內活動室後,除提供幼兒明亮、安全且通風良好的學習空間,也打造兼具美感的環境。
另外,為了鼓勵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設2歲專班,本項經費亦補助幼兒園以現有空間轉型2歲專班所需設施設備改善經費,112年度計補助93園共6,198萬元轉型2歲專班,包括設置專用廁所、2歲專班所需室內活動室空間改善及教具設備等。例如臺東縣立四維幼兒園,經評估當地家長托育需求後,藉由國教署經費補助,以原有教室空間增設2歲專班,新建2歲專班內的幼兒專用廁所,包括鋪設止滑磁磚、架設蓮蓬頭及2歲幼兒適用的洗手槽、馬桶、小便斗等,提供幼兒安全、通風、明亮、整潔,且兼具實用性、舒適性及美感的如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