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初審《學生輔導法》,臺灣職能治療學會表示,根據行政院版的《學生輔導法》修正案第五條條文,學生輔導諮詢會未列入職能治療師,無法為學生提供更全面及專業的支持,因此呼籲本次修法應該在學生輔導法第五條第二項應中納入職能治療師為專業人員。
臺灣職能治療學會指出,根據行政院版的《學生輔導法》修正案第五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學生輔導工作發展,應召開學生輔導諮詢會,前項諮詢會置召集人一人,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擔任,其餘委員由各級主管機關首長就下列人員聘兼之:其中相關專業人員,包括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及精神科醫師。理事長吳菁宜表示,因為在校園有許多特殊學生需要職能治療師,有許多學生雖具醫療診斷,但並不符合特教資格,僅能從輔導諮詢委員會獲得相關資源。這些學生可能有:非典型自閉症、疑似情緒障礙、疑似學習障礙、選擇性緘默症、情緒困擾合併行為問題(如焦慮、憂鬱、自傷自殺精神疾病、童年創傷經驗等)這些都是需要職能治療師服務的特殊學生,呼籲應將職能治療師列入學生輔導諮詢會人員。
吳菁宜理事長說明,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常會面臨角色和生活方式的變化而導致身心問題,而職能治療師能幫助學生,包括透過專業分析學生的日常活動,幫助他們意識到問題所在,與學生討論如何調整,找出適合的應對方法,並將學到的技巧應用到學習和日常生活中。此外,職能治療師常採用的策略經由多篇實證研究,對於學生輔導具有相當程度的成效,方法包含提升心理健康素養、增進社交與情緒學習、提供感覺策略、自我調節與內在感受、認知行為策略、規劃以環境調整為重點的介入、預防霸凌和促進友誼等。
臺灣職能治療學會顧問張自強表示,以個人過去職能治療專業擔任大學諮商輔導組副組長的經驗,職能治療學師可提供學校多元衛教,像是正向管教、兒少權益、性平教育、生命教育、網路成癮、網路安全防治、自殺或自傷防治等。此外,職能治療師長期與特教老師合作,可以處理各種情緒行為問題的學生,再加上過去專業訓練和在醫療、教育、特教、社區復健和精神醫療等多個領域擁有豐富經驗,更可深入了解學生需求,提供有效解決策略的能力,有助於創造師生共融的學習氛圍,實現教師和學生雙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