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布「手搖飲、咖啡店及早午餐店鮮奶茶類飲品」的調查結果,發現在74家餐飲店中,僅8家(10.8%)在品牌官網或菜單上揭露所使用的牛奶品牌,同時還有店家使用濃縮全脂乳加水,呼籲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監督及檢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說明,消基會在今年4到5月間針對市面上多家手搖飲、咖啡店及早午餐店販售的鮮奶茶類飲品進行調查,共計調查了74家,其中只有8家業者在品牌官網或菜單上清楚揭露所使用的牛奶品牌;分別是七盞茶、十杯、大苑子、山焙、迷客夏、清心福全、貓頭鷹茶森林、餵我早餐。
徐則鈺副董事長指出,餐飲店中明確標示鮮奶茶的品項,通常會比奶茶貴10元左右,消費者便主觀會認為是使用鮮奶,不過消基會發現有部分業者使用的是開元紐西蘭特濃牛乳,經查詢成分組成為水加濃縮全脂乳;有店家使用的則是光泉保久乳,這些可能都與一般消費者認知的「鮮乳」有所不同。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調查中有店家拒絕告知使用的牛奶品牌,官網也僅顯示使用北海道牛乳;另外一家的店員則回覆牛奶由總公司進貨,不知道品牌,且官網同樣未標示;某業者官網則是僅寫台南牧場配送,這些都讓消費者難以確知所購買飲品的牛乳原料來源。
吳榮達董事長呼籲,業者應清楚標示使用鮮奶還是奶精奶茶,並且充分揭露使用的鮮奶品牌,同時即使是標示使用鮮奶,仍應明確標示是否有其他添加物;主管機關也應加強相關的監督及檢查,並對不合格的店家要求改善,才能讓消費者能夠更放心地享用健康、美味的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