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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確立AI使用原則 國科會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預告上線

2024-07-16 發佈 蘇瑞雯 臺北
截圖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截圖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人工智慧技術近年發展快速,鑑於人工智慧技術創新速度和可能面臨的挑戰,建構我國人工智慧技術研發與應用良善環境,為政府刻不容緩責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審慎研議,期間吳誠文主任委員親自邀集公協會、業界領袖、大專院校校長及各部會,召開多次溝通會議,凝聚各界共識,以期完善草案內容。

 

國科會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揭示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與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等七大基本原則,以及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四大推動重點,為引導我國各機關發展與促進人工智慧應用原則。

 

國科會說明,人工智慧技術在氣候變遷、環境、醫療、金融、交通、內政、農業、公共服務等各領域對民眾具廣泛影響,但在人工智慧帶來社會及經濟效益的同時,也可能對個人或社會帶來新的風險或影響。全球主要國家皆尋求建立人工智慧治理方針與原則,如歐盟於2021年提出「人工智慧法」(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在2024年通過審議,著重於人民權利的保護;美國總統於2023年發布「發展與使用安全且可信任的AI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on Safe, Secure, and Trustworth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訂立聯邦各部門人工智慧發展的推動任務。

 

國科會表示,本草案預告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止,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以完備內容,國科會也將發揮跨部會、跨領域的協調角色,配合行政院數位政策法制協調會議,協同各部會推動人工智慧發展所需的法規及機制,期使我國人工智慧發展能夠持續鼓勵創新並兼顧人權與風險因應,進而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草案內容可至國科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區與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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