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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8/1起申請 調增私大補助

2024-08-01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費用補助自8月1日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

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費用補助自8月1日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請

臺北市勞動局為照顧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從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增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學費補助,最高補助3萬5,800元,凡設籍臺北市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即日起到9月30日前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

 

勞動教育文化科科長蔡惠鈞表示,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每年2月與8月辦理兩次,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同年內申請以1次為限。申請資格包括設籍臺北市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者;失業勞工必須於113年4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期間非自願離職;申請人及配偶112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合計在148萬元以下;子女就讀國內的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且未接受教育部免學費方案或學雜費減免優待的教育補助者。

 

蔡惠鈞科長說明,學費補助標準部分,公立高中職每名補助5,000元、私立高中職每名1萬2,000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名1萬3,600元、私立大專院校補助最高3萬5,800元。受理截止後將會與其他機關的相關補助比對,若無重複申請就會撥款。蔡惠鈞科長也提醒,教育部於113年上半年起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針對子女就讀私立大專學生實施一年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方案,由學校於每學期註冊繳費單直接扣減學雜費1.75萬元,如家中有就讀私立大專子女並且符合北市補助資格者,建議擇優領取臺北市勞動局最高3萬5,800元的學費補助,將子女就讀學校將教育部已扣減的1.75萬元款項退回學校,請申請者特別留意。

 

勞動局表示,符合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資格的民眾可檢具113學年度第1學期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書、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帳號封面影本、在學子女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繳款單及完成繳款證明單影本、最近一次的「失業給付認定收執聯」或非自願離職證明文件影本,以及申請人及配偶11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和戶口名簿影本,即日起到9月30日將紙本文件郵寄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5樓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收」,或是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申請,相關資訊可上北市勞動局官網查詢,或洽詢勞動局勞動教育文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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