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育局表示,高中職學生從113學年度起,每學期可申請3天的身心調適假,並特別設計製作「身心調適假關懷小卡」,讓學生了解身心調適假相關注意事項,並透過簡單的自我檢核項目,評估個人身心狀況是否需要休息充電。
教育局表示,依教育部所發布高中學生身心調適假實施注意事項,身心調適假每次以「半日」或「全日」為申請單位,申請身心調適假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明,但學生申請前應先行取得家長同意,學校也將定期提供輔導單位掌握學生請假情形,及早追蹤學生身心狀況,同時讓學生察覺自我情緒、自我調適,在繁忙的校園生活中,能偶有調整情緒的時間。
技職教育科科長陳秉熙說明,教育局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從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臺北市立大學即增設心理健康假;大直高中在112學年度第2學期參與教育部身心調適假試辦計畫,經過一學期試辦後,教育局參考學校試辦的經驗,製作了「身心調適假關懷小卡」,於小卡正面提醒學生身心調適假請假規則,而小卡背面則以「我感到情緒嚴重低落、疲倦」、「我感到課業壓力過重、喘不過氣」、「我覺得被同儕孤立或排擠,心情低落」、「我對未來感到徬徨,需要重整思緒」簡單的自我檢核項目,讓學生正視並察覺自己情緒低落的具體原因,且評估確認自己是否真的需要請假,也提醒在定期評量期間不得請身心調適假,一旦請身心調適假則無法全勤。
教育局表示,配合教育部增設身心調適假,臺北市校務行政系統及酷課APP線上請假系統也同步更新,學生經評估自我情緒嚴重低落時,可以透過線上完成身心調適假請假手續,不僅保障學生的隱私,也讓學生家長和學校能即時掌握學生的請假狀況,定期追蹤並適時給予學生需要的輔導協助;學校也可結合北市心理師入校資源等相關管道,提供學生免費心理諮詢,守護校園學生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