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助各地方政府改善及充實高中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教育部國教署訂定「113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實施計畫」,協助各校規劃前瞻及多功能教學空間。
國教署指出,教學空間包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學需求(如抽離式教學)、輔導諮商、學生休憩空間、特教資料儲存及行政支持服務等運作功能,打造具美感設計的特殊教育友善空間,並建構符合分散式資源班運作功能、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潛能及能力發展的教室,共同營造更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
國教署說明,計畫採三階段進行審查,分別是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初審、國教署初審及複審(細部設計圖審),並將「規劃兼具美感的教學空間,提升學生環境美化知能」納入審查原則。同時在今年7月,由國教署聘請具特殊教育、建築設計及主計相關背景等多位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就各校改善及充實計畫及經費合理性進行審查,預計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計93校,並將在114年6月底前,改善其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空間完竣。
國教署表示,計畫也分別補助教室設施及設備,將資源挹注在整體教室空間優化。透過對整體空間的改善,更符應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求,並希望提供教師及學生安全舒適的教學及活動空間,增強學習意願。未來也將持續定期受理各學校申請改善及充實身心障礙資源班設施設備經費,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優化特殊教育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