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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專任運動教練保障不足 金牌教練也卻步

2024-09-18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公聽會」與會人士合影。

「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公聽會」與會人士合影。

 

我國在巴黎奧運奪下佳績,眾人看見選手的風光之際,忘記背後教練的辛苦,立委柯志恩、蘇巧慧等人今天(18日)召開「專任運動教練永續發展公聽會」,邀請相關團體針對專任運動教練的保障提出意見,希望能提高運動教練的待遇,促進基層運動競技發展。

  

奧運拳擊金牌選手林郁婷出席公聽會,聲援教練爭取更多保障,她表示,原以為培養出奧運金牌的教練退役後,可以獲得很好的保障,沒想到卻非如此,教練退出國家隊回到基層擔任教練,獲得的薪資只比一般教練多一點,這會影響教練們的意願,因此她出席聲援,希望能為教練爭取更好的保障。

 

林郁婷的教練曾自強也提出兩個訴求,就是教練獎勵與保障問題,例如奧運奪牌選手可選擇月退,但是教練卻不行,影響日後的保障,加上他若從國家隊退役,回到基層學校任教,與他同期、長期在基層訓練選手的教練領的薪資只差3千元,這些對亞奧運教練誘因太低,他建議要重新檢討。

 

中華民國專任運動教練協會秘書長、臺北市立大同高中田徑教練邱為榮指出,基層運動教練保障不足,多數奧亞運選手現仍以約聘僱教練的身分,服務於各級學校,且依教育人員聘任的教練在各級學校中面臨諸多挑戰,例如每三年績效考核外,還有學校每年的考核,重複考核造成行政繁瑣,建議運動教練通過第三年的績效考核後,第四年起可回歸學校年度考核。

 

另外,教練晉級制度不合理,沒有反應他的專業貢獻,晉級比一般教師慢,打擊教練士氣,連麟洋配的羽球教練劉佳城也改轉任講師,不願擔任教練,因為在學校低人一等。

 

至於專任運動教練因公帶隊出賽,卻沒有以公費聘任代理教練,教練還得遠端遙控,對球隊與訓練安全都不利。

體育署副署長房瑞文回應,專任運動教練滿三年需考核部分,還是要尊重縣市政府規定;專任運動教練的差假則應該準用教師,回到學校與縣市的規定。

 

至於教練聘任時若是初級,後來取得中級、高級,學校得以以更高的級別改聘,體育署將會邀集地方政府協商,要求進行改聘。體育署也表示,公聽會上相關訴求,都會在一個月內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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