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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考試院通過專技高考會計師等4類科寄發及格證書

2024-11-21 發佈 蘇瑞雯 臺北
考試院今(21)日依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規定召開會議,通過113年專技高考會計師等4類。(考試院提供)

考試院今(21)日依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規定召開會議,通過113年專技高考會計師等4類。(考試院提供)

113年專技高考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及民間之公證人4類科考試,已於10月16日榜示,及格人數共計719人,含會計師592人、不動產估價師72人、專利師45人及民間之公證人10人。考試院今天(21日)依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規定召開會議,通過上開4類科考試之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核備案,並於會後寄發及格證書。

 

考試院說明,為維護當事人工作權益並儘速投入相關職域,上述考試辦理情形核備案應屬考試院會議規則第5條之1的「緊急必要事項」,依「典試法」第30條第1項規定,典試委員會應於考試完畢後,將辦理典試情形及關係文件送由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依「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第9條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報經考試院會議核備後,才能寄發及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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