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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調查 海科館招標案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情事

2024-12-03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教育部常次林騰蛟(中)表示, 教育部調查,海科館招標案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情事

教育部常次林騰蛟(中)表示, 教育部調查,海科館招標案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情事

關於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所涉及招標案件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教育部專案小組召集人、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開記者會時對外說明表示,陳素芬次子曾任職海科館110年「潮境智能海洋館沉浸式體驗環境展示系統設計競賽及製作」得標廠商智崴公司,經教育部向智崴公司、勞保局查證並調閱相關資料,陳素芬次子在智崴公司任職期間並未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其他類似職務,據此,智崴公司並不構成《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指的關係人,亦未違反該法第14條第1項的相關規定。

 

有關陳素芬遭指稱安排長子到簽訂MOU的學術機構New School任教,經查陳素芬長子與New School間並無任教或雇傭關係,依現有事證尚查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情事。

 

林次長指出,招標案件經查證尚未發現異常情事,經查「潮境智能海洋館沉浸式體驗環境展示系統設計競賽及製作」採購,是以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辦理的設計競賽標案,並非以價格最低作為決標依據,且採購公告已載明本案固定金額為6,500萬元,智崴公司及其餘兩家廠商報價皆未超過公告固定金額,均無違反招標文件規定。第1次招標時,智崴公司因未檢附實績、經歷證明文件,經判定為資格不合格,而其餘兩家廠商因服務建議書未達及格分數,因此第1次招標廢標;第2次招標時三家廠商皆按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因此判定資格均合格,評選結果智崴公司為優勝廠商。相關開標審標及評選過程皆有資格審查表及評分結果可供佐證,尚未發現異常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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