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4年起配合行政院積極推動開放文件格式(ODF)作為政府文件的標準格式,涵蓋教育部、部屬機關、部屬機構、大專校院及國教署所屬國立學校的行政文件,辦理績優成果榮獲行政院「ODF推動典範獎」,表彰在推動ODF格式應用方面的卓越貢獻。
教育部說明推動措施包括提供ODF格式的招標文件、強化電子公文ODF附件管理、健全網站可編輯檔案ODF格式下載,以及機關資訊系統對ODF格式的支援等。這些措施都有助於推動ODF格式文件的流通,並持續辦理各類推廣活動,推廣教師使用ODF格式製作教材,鼓勵學生提交ODF格式作業,並於課程中納入ODF推動理念等相關議題。
為了進一步推動校園文件開放格式,增進大專校院相關運用,教育部持續宣導教師運用ODF格式作為教學工具,並鼓勵學生以ODF格式提交作業。同時舉辦「大專校院ODF-CNS15251競賽」,邀請大專校院教師報名參加,項目包括教師在各學年度課程中推動ODF格式的成效。
未來,教育部將持續推動行政院「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實施計畫」,致力於促進政府機關、學校間文件的流通及網站提供ODF格式文件的應用與流通,進一步推廣軟體平權的理念,並扎根於日常教學和行政運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