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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徒刑罪明年將適用《國民法官法》 法務部強化公訴訓練

2025-02-10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國民法官法》實施2周年成果發表會

《國民法官法》實施2周年成果發表會

法務部今天(10號)舉辦《國民法官法》實施2周年成果發表會,除了邀請臺灣北、中、南部檢察官分享心得,面對明年10年以上徒刑之罪將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挑戰,法務部部長鄭銘謙表示,已要求檢察官就擴大適用範圍作足準備,並強化檢察官的教育訓練。

 

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在《國民法官法》實施2周年成果發表會上表示,明年1月1日起,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不含少年刑事案件及毒品案)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其中包括貪污等重大刑事案件,強調已要求檢察官提早準備,並強化公訴訓練,以確保未來審判品質符合社會期待,讓司法更具公信力。

 

法務部指出,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全國各地檢署起訴284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112年審結16件、113年審結63件。而檢察官團隊合作,在法庭上縝密鋪陳證據、以淺顯易懂方式陳述事實與解釋法律要件,依司法院去年發布的國民法官問卷調查結果顯示,98%國民法官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論點與證據妥當,98.7%國民法官認為檢察官發言妥當,100%國民法官認為檢察官語速適當、時間掌握符合審理計畫,99.3%國民法官對檢察官整體表現評價為非常良好、良好。

 

法務部表示,《國民法官法》有四大挑戰,包含《刑事訴訟法》新制、集中審理、素人法官及卷證不併送,法務部為此安排一系列因應計畫與訓練課程施行後,偵查與公訴檢察官無縫銜接、精緻偵查,確保蒐證方向符合新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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