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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新光三越勒令停業!全面啟動39家百貨商場、量販店公安稽查

2025-02-14 發佈 劉文珍 臺中
中市都發局勒令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建物停止使用

中市都發局勒令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建物停止使用

臺中市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發生嚴重爆炸事件,造成多人傷亡。臺中市政府表示,經查氣爆發生在百貨公司 12 樓違法施工區域,因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結構受損、電梯損壞,並產生外牆帷幕附掛物掉落疑慮。臺中市都發局勒令該百貨公司停止使用,限期一個月內改善完成,若屆期未改善,將可連續開罰並勒令繼續停止使用直到改善為止;14日下午都發局也將啟動百貨、商場、量販店聯合稽查,確保公共安全。

 

都發局表示,此爆炸事件違反建築法第 77 條第 1 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未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建築物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已依同法第 91 條規定查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及停止建築物使用,改善期間並應確保公共安全。

 

臺中市政府為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都發局訂於今天下午2點全面展開公安稽查,針對臺中市轄內樓地板面積 5,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 39 家百貨商場及大型量販店進行專案聯合稽查;首波預計稽查 2 家百貨商場及 2 家大型量販店,若發現違規,將依法裁罰並限期改善。

針對這次氣爆事件,臺中市都發局強調,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必須依期限改善,改善期間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外牆及附掛物因爆炸事件剝落涉危險部分,除配合檢調調查須保存證據外,應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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