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身心障礙街頭藝人積極參與表演,臺北市勞動局提供補助每年最高1萬元,讓身心障礙藝人能減輕表演所需要的交通、服裝造型等費用負擔。即日起受理申請補助,只要是登記在臺北市的身心障礙街頭藝人,並符合文化局「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臺」登記展演,以及表演地點位於臺北市者即可申請。
臺北市勞動局局長高寶華表示,身心障礙藝人各個才華洋溢,表演項目多元,有樂器表演、歌唱、造型氣球、Q版人像素描等,惟因受生理限制,外出表演時相較一般人不便,因此特別規劃此補助計畫,降低他們因表演所需的交通、服裝造型等成本,提高對身障街頭藝人表演的支持,讓他們有更大的動力參與街頭表演。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表示,這項計畫補助符合申請資格的身心障礙街頭藝人,每場表演可獲得2,000元補助,每人每月補助1次,每年最多5次,每年最高可獲得1萬元補助。補助計畫從113年2月6日試辦以來,截至113年底共補助187人次,許多身障街頭藝人表示,在街頭表演打賞收入並不穩定,這項補助確實減輕他們的負擔。也有家長表示,補助讓身障的孩子更願意走出戶外、走入人群,除了增加他們的收入,也讓他們更有自信。
勞動局表示,補助相關規定可上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官網查詢,也期望民眾在街頭遇見身障藝人們精彩的演出,能給予他們更熱烈的掌聲及打賞,這是對街頭表演者最好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