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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61個政黨政治獻金專戶廢止許可 民眾捐贈前應留意

2025-04-07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內政部提醒,今年(114年)有75個政黨依法應於5月底前完成去(113)年度財務申報,其中有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的政黨,應於財報中記載政治獻金收入、支出金額,相關收支細目並由監察院公開於「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民眾捐贈政治獻金,應確認政黨專戶開立情形。

 

內政部表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政黨應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經監察院許可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經監察院許可開立專戶之政黨,如因違反政黨法規定經廢止備案或自行解散,而喪失政黨資格,內政部均會通知監察院辦理廢止專戶許可。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過去經內政部備案而後自行解散或廢止備案的政黨共315個,其中曾開立政治獻金專戶的政黨有61個,內政部特別提醒民眾,於捐贈前應留意政黨之政治獻金專戶存續情形,詳情可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政治獻金專戶公告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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