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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飲酒傷身且有「二手酒害」 北市提供酒癮治療資源

2025-04-07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北市衛生局呼籲拒絕「二手酒害」,守護身心健康

北市衛生局呼籲拒絕「二手酒害」,守護身心健康

喝酒除了傷身,酒醉後的脫序行為也可能對他人造成「二手酒害」,例如肢體暴力、語言攻擊,甚至造成受害者心理創傷。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身心遭受二手酒害的民眾可撥打諮詢專線(02)3393-7885,向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尋求協助;若有問題性飲酒或酒癮,也可諮詢相關醫療資源及補助方案。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主任潘俊宏說明,「二手酒害」指的是個人飲酒後,對家人、朋友或陌生人造成言語或肢體上的負面影響,包括家暴、酒駕、財產損失等。飲酒引發的社會事件多聚焦於肇事者本身,卻忽略其對他人健康與社會安全造成的的二手酒害。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研究團隊2018年的調查,國內18至34歲民眾中,約有4%曾遭遇二手酒害,但僅不到35%曾向外求助。其中,心理傷害的發生率(3.7%)高於身體傷害(1.5%),但大多數求助者是因身體傷害而非心理傷害。

 

潘俊宏主任強調,受害者的心理問題可能帶來生活各種層面的影響,心理影響包括了長期經歷飲酒者酒後言語暴力、肢體暴力等創傷經驗,持續努力仍然無法停止家人飲酒行為的挫折無助感,以及對反覆發生的二手酒害感到絕望與憂鬱等,因此須協助受害者重視、發現以及進一步尋求幫忙。

 

此外,潘俊宏主任表示,「酒精」是中樞神經抑制劑,但是在醉倒昏睡的效果發生之前,會先經歷「去抑制作用」,也就是飲酒後會失去理智抑制的能力,可能導致情緒失控、脫序、暴力等行為。而酒癮個案有三分之一可能出現忌妒妄想,會無端懷疑伴侶外遇,酒後發生暴力風險較高也須注意;並呼籲民眾應避免喝酒,若要飲酒也須適量。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對於有問題性飲酒或酒癮困擾的民眾,臺北市有14家酒癮治療院所及心理機構可供就近尋求專業評估與治療,民眾也可以使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減輕酒癮戒治的負擔,並降低二手酒害造成的危害。衛生福利部委託馬偕紀念醫院成立「臺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有相關問題的民眾也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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